根据《美獅美高梅进行》(陕教〔2021〕165号)要求,结合学校2021年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,决定推荐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《美獅美高梅进行》参加陕西省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。
现予公示,为期5天,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5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可于2021年11月5日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教务处实名反映。
联 系 人:廖 然、黄丽娟
联系电话:81896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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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獅美高梅
2021年11月1日